签证所需材料:

1 护照原件(护照或其他有效旅行文件及一份护照身份页的复印件。 护照应为在过去 10 年内签发,且在要签发的签证有效期后仍 有至少 90 天的有效时间。 护照应有至少两页连续的空白页,损坏护照将不予受理。)

2 一份填写正确并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的申请表(未满 15 岁的申 请人须由双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签字)

3 一张护照照片尺寸的彩照,照片需为浅色背景,35x45 毫米,并需为最近六个月内所照

4 旅行医疗保险: 原件或复印件均可(手写不接受)。 被保险 人的名字和拼音均应体现在保单里。旅行医疗保险必须覆盖申 根地区, 其有效期必须包括所有在申根地区的停留时间,保额 至少为 3 万欧元并包含紧急医务治疗,紧急医疗转移以及遗体 转移。

5 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:最近3个月的银行对账单, 无需存款证 明. 1. 如果公司支付旅行及生活费用,需提供公司的偿付能力 证明;或 2. 如果申请人自担费用,需提供申请人个人偿付能力证明 注明:如提供信用卡对账单,需提供信用卡复印件及信用额度。

6 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雇主证明信原件(英文或中 文附英文翻译件):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、签字、日期,并须包含 如下信息: - 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,和联系人(电话及传真号码); - 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- 申请人姓名、职务、收入和工作年限 - 访问目的 - 准假许可 - 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的证明 - 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如申请人为自由职业者:需提供文件证明他/她职业。

7 活动或培训主办方的邀请函原件: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、签字、并须包含如下信 息: - 邀请公司的详细地址和联系人 - 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- 邀请人的信息 (姓名,性别,护照号码) - 访问的目的和持续时间 - 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也可接受直接发给爱沙尼亚驻华使领馆的电子签署的邀请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