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签证所需材料:

1. 签证申请表及复印件,附一张彩色近照并署名;

2. 护照:其有效期自申请日开始不得少于6个月,在签证到期后仍不少于三个月,护照有资料页均复印一份;

3. 提供路线,包括飞机票和酒店预订。

4. 一封译成葡文或英文的派遣函,须由申请人所属公司/组织/教育机构出具的单位证明,并注明申请人姓名、职务、申请理由、准假去葡萄牙及其它申根国家的证明及期限,回职担保。或出示有效的退休证明;

5. 户口原件和所有有资料页的复印件,并译成英文或葡文;

6. 申请人在中国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翻译件;

7. 提供在申根国逗留期间的有效医疗保险,包含所有可能的医疗开支,和遣程费用。保额总数不得低于30,000欧元,保险单原件和复印件,如是中文的需译成葡文和英文,总领馆有权不接受非可信单位所出的保险单;

8. 近期三个月的银行财政记录;

9. 对来自第三国家的申请人:在中国的居住证及其所有页的复印件,并译成葡文或英文。

10.  A)小于18岁未成年人必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双认证; B)如果只有父亲或者母亲一个人跟18岁未成年人一起去旅游的话,需要提供同意书双认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