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尔及利亚签证所需材料:

     (一)签证须知

  1、申请阿尔及利亚签证时,一般需要邀请函、填写签证表(英、法文)、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照片3张,待阿外交部及内政部返签核实后审发;

  2、探亲申请赴阿尔及利亚签证时,一般需交直系亲属的邀请信,并附当事人居留证、担保函、工作证(营业执照)、住房合同及护照复印件,填写签证申请表(英、法文),照片3张;

  3、阿驻外领事机构对申请赴阿签证者可视情颁发有效期为3个月以上的多次入境签证,投资经商者可颁发有效期为6个月至12个月的多次入境签证。


  (二)入境须知

  1、入境时,需向机场海关出示《国际健康旅行证明》;

  2、来阿长期居留、经商及劳务人员等,入境后一周内请持经我外交部领事司和阿尔及利亚驻华使馆认证的《未受刑事处罚公证书》和《出生公证书》到使馆申办注册证明。根据阿当地法律,上述两种公证书有效期为3个月;

  3、一般情况下,阿尔及利亚签证自入境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。若须延期,可到阿尔及利亚移民局(Service des Affaires Etrangères)办理签证有关手续。


  (三)领事登记

  办理领事登记时,当事人须向使馆提供以下材料:

  1、当地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

  2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

  3、已办理领事登记复印件(Attestation d’Immatriculation)

  4、填写申请表

  5、照片1张


  (四)公证与认证

  1、办理公证与认证须向使馆提交下述资料:

  (1)公证、认证申请表;

  (2)护照有效资料页复印件;

  (3)照片一张;

  (4)公司证明函(如申请人为中资公司职员);

  (5)当地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。


  2、办理公证与认证须注意的事项:

  (1)送中国国内使用的阿尔及利亚文书,需经过阿当地公证部门公证、阿外交部民事官员认证;送阿尔及利亚使用的中国文书,需经过中国当地公证部门公证、中国外交部民事官员认证、阿驻华使馆领事部认证。

  (2)部分当事人在国内没有做好相关公证、认证,而是直接将驾驶证原件带到了阿尔及利亚。遇此情况,使馆建议当事人将驾驶证寄回国内,委托亲属或派遣单位办理相关公证、认证。

  (3)当事人出具的驾驶证公证书翻译件应为法语。如当事人驾驶证公证书翻译件为英语,使馆可为其办理驾驶证法语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,但需当事人自己提供准确的翻译件,使馆不承担翻译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