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示:从2016年5月18日起,持有有效的美国签证、英国签证、加拿大签证、日本签证、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签证或者申根国家签证、以及持有标注墨西哥的APEC商务旅行卡(ABTC)且入境停留目的为非劳务访问(旅游)的外国人,可直接前往墨西哥,可在境内停留180天。

入境只需在入境时出示护照及有效签证。


签证材料:

申请人持有效护照及相关信息复印件,本人签字页若未在护照同一页面,则需额外复印。

申请人近期拍摄的白底免冠证件照,规格(39 x 31mm),无佩戴眼镜,正面及未经软件修饰照片。

申请表打印一张正反面,需本人填写内容及亲笔签字。

经济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:

a.申请人近三个月内的银行流水原件及复印件,每月流水不低于9000人民币。

b.在职证明(可提供中文,英文及西班牙语),用公司抬头纸打印并盖公章。